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过塑机 |
ICS: |
35.260 |
HS: |
84729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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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过塑机》 |
页数:中文 |
使用语言:13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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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家用或办公用过塑机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或办公用的过塑机。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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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相关文件: |
9.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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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