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法国 |
2.负责机构:生态能源可持续发展和城乡规划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建筑产品 |
ICS: |
91 |
HS: |
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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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关于含有种类1或2致癌、基因诱变或生殖毒性的物质的建筑产品和装饰产品投放市场的要求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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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法语 |
使用语言:2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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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所通报的文本是一项禁止某些散发种类1或2致癌、基因诱变或生殖毒性物质的建筑产品和装饰产品投放市场的部颁命令。本命令规定了建筑产品和装饰产品只有在散发低于1 µg/m3的下列物质: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的情况下才能投放市场。此限量是依照标准NF ISO 16000测定和计算的。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一般而言,投放市场供消费者使用的分类为种类1和2的致癌、基因诱变或生殖毒性(CMR)的物质或配制品是禁止的。因此,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通常被视为可以从这种一般禁令中排除的物品。然而,人们在室内度过其80%的时间,而且更通常是在有限空间内,那里可能存在高浓度的污染物,特别是与建筑物相关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包括致癌、基因诱变或生殖毒性(CMR)物质。在建筑产品中禁止CMR物质将有助于确保健康,并减少这些材料对室内空气质量的潜在影响。 |
8.相关文件:关于危险物质分类、包装和标签的理事会指令67/548/EEC,附件I;
关于建筑产品的理事会指令89/106/EEC;
环境法典的第L.521-6条:第L.251 6 II.条。根据第L.521 1条规定的条件,对于对人类或环境造成不能接受的威胁或危险的物质和配制品,以及含有此类物质的工业产品或设备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 全部的、临时的或部分的禁止生产、进口、出口、运输、投放市场或某些使用;(2) 采取措施限制或管理生产、进口、出口、投放市场、某些使用、废品回收、再生、重复利用、处理、贮存、运输、配制、标签、包装、商标名称和广告,以及要求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的其它措施。
消费者法典的第L.212 1条:“第L.212 1条。从这些产品首次投放市场时起,其必须符合关于人类安全和健康、公平交易和消费者保护的有效规定。因此,要求负责首次将某种产品投放市场的人证明其符合有效的规定,并且在授权执行现行规定的部门的要求下,证实所进行的鉴定和管理。” |
9.拟批准日期:2009/05/30 |
拟生效日期:200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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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9/05/30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