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韩国 |
2.负责机构: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儿童的金属珠宝饰品(HS: 9503-00-3300) |
ICS: |
39. |
HS: |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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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属于自律安全认证的消费品的安全标准修正提案 |
页数:韩语 |
使用语言:26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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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将:
- 修订属于自律安全认证的儿童金属珠宝饰品的现行安全标准。
- 阐明在将产品的名称从‘儿童金属珠宝饰品’改变成‘儿童珠宝饰品’之后,所有由儿童使用的珠宝饰品均属于‘自律安全认证’制度。
- 公布一项新的法规,应当使用无铅焊料焊接珠宝饰品的连接部分。
- 强化标准,将总含铅限量从600毫克/千克减少到300毫克/千克。
- 公布一项关于使用高分子物质,包括塑料的珠宝饰品的新的法规,某些特殊的邻苯二甲酸盐(酯)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的含量应低于0.1%。
- 制定新的测试方法,通过珠宝饰品的物质,测定总的含铅量和邻苯二甲酸盐(酯)的数量。
- 为了防止产品的名称和珠宝饰品类型的重叠,改进表示方法。
- 关于属于自律安全认证的消费品,要求制造商或进口商通过向安全认证部门报告,证实安全性,随附分别由测试实验室和检验机构按照类型出示的测试报告和安全证明,在向市场交货前或海关清关之前确定其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消费者保护 |
8.相关文件:韩国技术标准局公告No. 2009-41(2009年2月16日) |
9.拟批准日期:2010/01/01,或稍后 |
拟生效日期:2010/01/01,或稍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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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