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加拿大 |
2.负责机构:加拿大工业部和加拿大竞争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纺织品 |
ICS: |
59.060;59.080;55.020 |
HS: |
57;58;59;60;61;62;63;9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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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纺织品标签和广告条例修订提案 |
页数:英语和法语 |
使用语言:5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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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纺织品标签法(TLA) 与纺织品标签和广告条例(TLAR)旨在保护消费者避免纺织品标签和广告误导及确保消费者根据纤维成分选择纺织品。
纺织品标签和广告条例(TLAR)要求纤维成分以通用名称显示,纺织品标签和广告条例(TLAR)第26条规定在加拿大必须使用通用纤维名称显示消费类纺织品纤维成分。如果生产商希望使用的通用纤维不在第26条的规定之内,根据纺织品标签和广告条例(TLAR)第27条的规定,生产商必须向工业部申请获得一个新的规定通用纤维名称。在2006年,加拿大竞争局(“竞争局”)-代表工业部的执行机构-收到了2个新通用纤维名称申请:“弹性聚烯烃纤维”和“聚乳酸”或“PLA”。
为了使生产商能够在消费类纺织品标签上使用新纤维名称,必须修订纺织品标签和广告条例(TLAR)第26条,将这2个新纤维名称包括在纺织纤维通用名称列表中。本法规修订提案修订纺织品标签和广告条例(TLAR)第26条,将通用纤维名称“弹性聚烯烃纤维”和“PLA”及其相关定义增加到纺织品标签和广告条例(TLAR)第26条通用名称列表中。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消费者避免纺织品标签和广告误导 |
8.相关文件:2009年3月7日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第541-545页(英语和法语) |
9.拟批准日期:通常公布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之后5至8个月内 |
拟生效日期:措施被批准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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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9/04/06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