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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饮用水管道产品重金属析出限量》

更新时间:2009/3/27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CHN/572
通报日期:2009-03-27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饮用水管道产品
ICS: 91.140.70 HS: 3917;7304;7306;7307
5.通报文件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饮用水管道产品重金属析出限量》
页数:中文 使用语言: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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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饮用水管道产品材质重金属析出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铅污染物浓度与统计值计算,以及其他重金属污染物浓度。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体健康安全
8.相关文件:-
9.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