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
ICS: |
13.310 |
HS: |
8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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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
页数:中文 |
使用语言:15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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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在标志、防电击、防雷击、防过热、防内爆和炸裂、防激光辐射、防电离辐射、防微波辐射、防超声压力、机械安全等方面应遵循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应于各种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规范市场,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 |
8.相关文件:- |
9.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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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