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巴西 |
2.负责机构: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药品 |
ICS: |
11.120.10 |
HS: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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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2009年2月17日的第3号决议草案-药品 |
页数:葡萄牙语 |
使用语言:66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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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确定了关于药品良好制造规范(GMP)的要求。法规要求国内的或外国的制造商在巴西具有关于药品制造、包装、贴标、贮存和分销的质量体系。法规要求制定关于药品的多方面的规范和管理方法;要求药品的制造应当在一个质量体系之内。因而,本法规有助于保证药品对于其预期的使用是安全和有效的。
本技术法规同样还撤销了2003年8月4日的第210号RDC决议。
法规基于世界卫生组织(WHO)关于药品质量认证的建议。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健康和防止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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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相关文件:2009年2月17日的巴西官方公报,第1部分,第31页;2009年2月17日由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发布的第3号决议草案;批准时,将在巴西官方公报上公布,葡萄牙语。 |
9.拟批准日期:在磋商期结束之后待定 |
拟生效日期:批准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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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9/04/17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