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
|
ICS: |
13.340.10 |
HS: |
3926.2000;4203.1000;6113 |
|
5.通报文件的标题:防护服装 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 |
页数:中文 |
使用语言:27 |
下载:
|
|
6.内容简述:本标准的强制性条款为第5.2条性能要求和第8章标识。
本标准规定了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的性能要求、测试方法及标识。本标准适用于从业人员在作业场所所需要的针对液态无机酸碱的化学品防护服,不适用于消防、应急救援场所使用的防护服。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障人员安全 |
8.相关文件: |
9.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