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加拿大 |
2.负责机构:工业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电信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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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33.050 |
HS: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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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电信法-公告No. SMSE-002-09 — DC-01,第3版 |
页数:英语和法语 |
使用语言:2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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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据此通报加拿大工业部现公布DC-01第3版:终端设备合格声明和登记程序。
新版的变化包括
- 澄清了受合格规范(CS-03) 要求第V部分管制的手持电话(见1.2条)登记程序;
- 分别澄清了第6.7 和 6.8 条的“多重上市”和“所有权转移” 概念;
- 新增加了影响第7.3条声明方加拿大代理人的审计要求。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网络 |
8.相关文件: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2009年5月30日,第1593-1594页(英语和法语) |
9.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2009/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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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9/08/13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