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美国环保署(EPA) (497)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头戴式耳机
|
ICS: |
13.140;13.340.20 |
HS: |
8518.30 |
|
5.通报文件的标题:产品噪声标签,听力保护设备;法规提案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 |
下载:
|
|
6.内容简述:美国环保署(EPA)拟修订听力保护设备(HPD)噪声标签标准。自1979起这些标准就未被修订过,在这期间技术已经发展进步。修订提案为生产商提供了最适合听力保护设备评估和贴标签的改进检测方法,并允许合法的听力保护产品在美国市场销售。特别是,本措施将导致可以使用按照1979年法规不能进入市场的新一代重大改进听力保护设备。最后,美国环保署(EPA)注意到构成HPD行业的小型企业占相当高的比例。为应对互联网引起的产品交易和销售变化,及为减少专门通过互联网销售产品的生产商的经济负担,美国环保署(EPA)拟允许某些符合本法规提案标签要求的生产商使用电子标签。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健康 |
8.相关文件:2009年8月5日联邦纪事(FR)第74卷第39149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0编第211部分。批准时将发表在联邦纪事上。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9/09/04 |
11.备注: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