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日本 |
2.负责机构:国土交通省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机动车辆(HS: 87.01-09;87.11;87.13-14和87.16) |
ICS: |
43. |
HS: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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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部分修订规定道路车辆安全法规详细资料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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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1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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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为了使其与基于“1958年协定”的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法规Nos. 3、6、 7、 13H、 98、 112相一致,修订关于照明设备,包括车顶灯和转向指示灯、乘用车制动器等的相关法规,并且修订关于电动车辆和混合电动车辆中乘员保护防高压等的相关法规。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修订这些法规的目的是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并且与相关的国际标准相一致。 |
8.相关文件:道路车辆安全法规(1951年的交通省第67号法令)等。发布时,本修正案将在“KAMPO”(政府官方公报)上发表。 |
9.拟批准日期:2009/10 |
拟生效日期:2009/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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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9/09/25 |
11.备注: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