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
ICS: |
29.080.99 |
HS: |
85354000 |
|
5.通报文件的标题: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
页数:中文 |
使用语言:146 |
下载:
|
|
6.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术语和定义、标志及分类、标准额定值和运行条件、技术要求、试验要求、型式试验等。
本标准适用于限制交流系统过电压用的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规范避雷器产品的制造和使用,保障人身安全 |
8.相关文件:IEC60099-4:2006《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
9.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12个月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