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阿曼 |
2.负责机构:工商部规范计量总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清真食品 |
ICS: |
67 |
HS: |
16;17;18;19;20;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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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清真食品-第2部分 清真食品认证机构认可要求(9页阿拉伯语,12页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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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这是一个阿曼/海湾技术法规最终草案,涉及清真证明颁发中心的认证程序和条件。涉及一般条件、清真证明颁发机构认可程序、清真食品证明和清真认证标签的条款(4、5、6 、7条)是强制性的。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宗教原因,消费者保护 |
8.相关文件:GSO“清真食品-第1部分:一般要求” |
9.拟批准日期:待定 |
拟生效日期: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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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