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日本 |
2.负责机构:总务省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只适合于汽车的,使用22-29吉赫频段雷达的UWB(超宽带)无线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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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33.060 |
HS: |
8525;8526;8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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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部分修订涉及无线电执法和无线电设备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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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修订使用22-29吉赫频段的超宽带(UWB)无线电系统的法规。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22-29吉赫频段的超宽带无线电系统广泛的适合于作为测量非常精确的距离的系统,并且可以用作避免车辆追尾的安全行驶系统。超宽带无线电系统委员会(电信委员会电信技术分委员会)已经考虑到了美国和欧洲已经管理该频段的22-29吉赫超宽带无线电系统的技术条件。 |
8.相关文件:基本的法律是《无线电法》(1950年的第131号法律)。批准时,本修正案将在“KAMPO”(政府官方公报)中发表(日语)。 |
9.拟批准日期:2010/03 |
拟生效日期:20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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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分发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