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加拿大 |
2.负责机构:环境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燃料 |
ICS: |
75.160 |
HS: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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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依照法案第147项,规定准予短期豁免情况的法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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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英语和法语 |
使用语言:9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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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依照法案第147项,规定准予短期豁免情况的法规提案(下称法规提案)的目的是,规定在这些情况下根据《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CEPA 1999)制定的汽油法规、汽油含硫量法规、柴油燃料含硫量法规,以及燃油信息法规No. 1[以下共同称为燃油法规]可以短期豁免。
CEPA 1999 第4部第7部分的第147项规定:“该部在规定准予从根据第140或145项制定的法规的任何要求中短期豁免的情况时,可以由该部确定所有的条件和任何期限”。如果在宣布紧急情况,和/或国防部要求的期间,存在实际的或预期的燃料供应短缺,如果存在的实际和预期的燃料短缺可能影响国防军事行动,本法规提案将允许环境部根据CEPA 1999的职权准予短期豁免。
本提案旨在使所有准予的短期豁免,以及适用于这些短期豁免的所有条件(除那些向国防部申请的之外)在加拿大官方公报上公布,以及在加拿大环境部的环境注册处张贴。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
8.相关文件:2009年11月14日的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第3406-3414页(英语和法语) |
9.拟批准日期:通常在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5-8个月内。 |
拟生效日期:本措施批准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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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0/01/13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