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
2.负责机构:工业贸易部(捷克计量协会)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测量血压的装置- 血压计 |
ICS: |
11.040 |
HS: |
9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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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草案-通用措施规定了指定的测量装置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校验指定的测量装置的测试方法:测量血压的装置- 血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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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捷克语 |
使用语言:7 |
下载:
G_TBT_N_CZE_134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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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通用措施规定了指定的测量装置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校验指定的测量装置的测试方法,本草案涉及的测量仪器是测量血压的装置- 血压计。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目前,关于这些测量仪器的具体计量和技术要求只是在捷克标准和计量学科的内部规则中做了规定。这种情况必须改变,因此,捷克共和国提议将其包括进约束性通用措施中。 |
8.相关文件:由法案No. 119/2000 Coll.修订的关于计量的法案No. 505/1990Coll.、法案No.13/2002 Coll.、法案 No.137/2002 Coll.,以及法案 No.226/2003 Coll。 |
9.拟批准日期:2010/04 |
拟生效日期:20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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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0/03/17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