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韩国 |
2.负责机构:知识经济部(MKE)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冷藏箱、冷冻箱、韩国泡菜冷藏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卧式滚筒洗衣机、洗碗机、烘碗机、电饭锅、真空吸尘器、电风扇、空气净化器和商用冷藏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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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97.;23.120 |
HS: |
8509;8516;8418;8415;8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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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关于能效标签和标准的法规”(知识经济部通告2009-317) |
页数:韩语 |
使用语言:226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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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自从1992年以来,已经要求制造商和进口商根据能效标签和标准法规,按照每一种类型表示能效等级(1级 – 5级)。本修正案规定了13种新型电子产品,包括冷藏箱、冷冻箱、韩国泡菜冷藏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卧式滚筒洗衣机、洗碗机、烘碗机、电饭锅、真空吸尘器、电风扇、空气净化器和商用冷藏箱的能效标签(1级 – 5级)要求,以及从2010年7月1日起估计每年的操作成本要求。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减少温室气体、节约能源,以及环境保护 |
8.相关文件:知识经济部通告2009-317(2009年12月28日) |
9.拟批准日期:2010/07/01 |
拟生效日期:2010/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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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