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欧盟 |
2.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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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71.100.70 |
HS: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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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委员会指令草案,为了适应技术进步,修订关于化妆品的理事会指令76/768/EEC的附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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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4 |
下载:
G_TBT_N_EEC_315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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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作为化妆品行业请求的结果,并且符合消费品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的科学的评价,本指令草案将免冲洗产品中使用的聚多卡醇(羧酸)限制到最高浓度3.0%,以及在需要冲洗的产品限制到4.0%。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健康 |
8.相关文件:1976年7月27日的,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化妆品的法律的理事会指令76/768/EEC http://europa.eu.int/comm/enterprise/cosmetics/html/consolidated_dir.htm |
9.拟批准日期:批准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2010年4月/5月 |
拟生效日期: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二十天;生效后,本规定应当实施十二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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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