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欧盟 |
2.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钢铁废料;铝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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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77. |
HS: |
7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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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委员会法规草案,规定某些类型的废金属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8/98/EC不再是废料时的确定标准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20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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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法规草案为钢铁废料和铝废料不再作为废料的规定了质量标准。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经过再生操作的钢铁废料和铝废料不再显示危险性质,而且无菌或异物,就不再作为废料,并且可以在废料法规的范围之外贸易、运输和使用。向欧盟进口的进口商必须确保遵守本标准。 |
8.相关文件:2008年11月19日的,关于废料,并且撤销某些指令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8:312:0003:0030:EN:PDF 关于铝和铝合金废料的欧洲标准EN 13920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关于放射性废金属监控和反应程序的建议。 |
9.拟批准日期:2010/11 |
拟生效日期:201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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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