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巴林 |
2.负责机构:标准计量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预包装全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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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67 |
HS: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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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预包装全枣 |
页数:阿拉伯语 |
使用语言:15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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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海湾标准GSO“预包装全枣”的第8条和第9条(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本法规规定了产品应当包装在防潮,并且防止产品受到污染和损坏的清洁、干燥和适当(食品等级)的容器中。
本法规同样还详述了下列标签要求:
• 产品的名称:枣、葡萄糖浆枣、夹心枣(filled dates)等;
• 枣子的大小和类型;
• 食品添加剂(如果使用);
• 夹心的类型(如果使用);
• 原产地;
• 如果使用了辐照,除了使用辐照食品标志之外,应当声明。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坚持消费者保护 |
8.相关文件:-GSO“预包装全枣” -关于枣子的食品法典标准No143-1985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标准DDP-08(全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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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