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韩国 |
2.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儿童喜欢的食品 |
ICS: |
67. |
HS: |
16;17;18;19;20;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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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关于确定属于限制和禁止广告宣传的高卡路里 – 低营养食品的预告草案 |
页数:韩语 |
使用语言:4 |
下载:
G_TBT_N_KOR_267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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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 - “儿童饮食生命安全管理法案”的第10条第3段规定了属于限制和禁止电视广告宣传的高卡路里 – 低营养食品;
- 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专员可以通报基于提交的营养数据限制或禁止广告宣传的食品列表;
- 依照“指令发布和管理法规 – 既定规则”(总统指令No. 248),通告的审议期应当为3年(草案第3条)。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防止儿童肥胖和营养不均衡 |
8.相关文件:2010年1月3日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预告No. 2010 27(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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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0/04/04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