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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

更新时间:2010/3/25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CHN/730
通报日期:2010-03-25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2.负责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化妆品
ICS: 71.100.70 HS: 33
5.通报文件的标题: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
页数:中文 使用语言: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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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在2006年《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将有关内容进行了完善。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规范化妆品申报受理工作,保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8.相关文件:《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9.拟批准日期:2009年12月25日
  拟生效日期:2010年4月1日
10.提意见截止日期: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