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萨尔瓦多 |
2.负责机构: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具有合格证明的大宗粮食和大豆种子(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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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65.020.20 |
HS: |
10;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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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萨尔瓦多强制性标准(NSO)/中美洲技术法规(RTCA) No. 65.05.53:10:“农业投入。生产和销售具有合格证明的大宗粮食和大豆种子的要求” |
页数:西班牙语 |
使用语言: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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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所通报的法规旨在规定适用于生产和销售具有合格证明的大宗粮食(大米、豆类、高粱、玉米)和大豆种子的实地和实验室要求、程序和标准。本法规适用于打算在中美洲国家生产和销售的大米、豆类、高粱、玉米和大豆的基本原则(或基础)、注册和鉴定。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植物健康 |
8.相关文件:《国际种子检验规则》(国际种子检验协会(ISTA)); • 《关于种子政策和法规的区域性标准化计划》(区域性国际动植物保护组织(OIRSA)和世界银行); • 《遗传与作物标准》(官方种子认证机构协会(AOSCA))。 |
9.拟批准日期: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 |
拟生效日期: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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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