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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2 kV~40.5 kV高压交流自动重合器 》

更新时间:2010/5/7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CHN/739
通报日期:2010-05-07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额定电压12 kV~40.5 kV、频率50 Hz的所有柱上型、干窨室型单极或多极高压交流自动重合器
ICS: 29.130.10 HS: 8535.1000  
5.通报文件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2 kV~40.5 kV高压交流自动重合器 》
页数:中文 使用语言: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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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额定电压12 kV~40.5 kV、频率50 Hz的所有柱上型、干窨室型单极或多极高压交流自动重合器的使用条件、额定值、设计与结构、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规范市场,保障人身安全
8.相关文件:IEC 62271-111:2005(第一版)《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11部分:交流系统38 kV及以下架空型、柱上型、干窨室型、水下型线路自动重合器和故障开断器》
9.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