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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瞬态工况法

更新时间:2010/5/7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CHN/735
通报日期:2010-05-07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ICS: 13.040.50 HS: 8711
5.通报文件的标题: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瞬态工况法
页数:中文 使用语言: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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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怠速和高怠速工况下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也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的简易瞬态工况法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装有点燃式发动机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型式核准、新生产车和在用车的排气污染物检查。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8.相关文件:
9.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