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法国 |
2.负责机构:经济、工业和就业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某些食品中使用的加工助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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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67 |
HS: |
9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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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修订2006年10月19日关于在某些食品生产中加工助剂的使用的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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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语言:7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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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草案文本修订2006年10月19日关于在某些食品生产中加工助剂的使用的法令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本草案授权使用法国食品安全局(AFSSA)最近批准的过氧乙酸。草案根据相互承认原则授权使用已在丹麦评估过的2种酶。因为两种过程化学等价,草案使次氯酸钠的使用要求与清洗鲜切水果使用的氯气规定一致。文件还规定了消费者信息要求及谷氨酰胺转胺酶再生产品标签要求,以回应欧盟委员会要求(通报2009/0426/F) |
8.相关文件:关于人类消费食品生产中使用加工助剂的2001年7月31日法令No. 2001 725,经2004年2月26日法令No. 2004 187特别是其第2条修订,关于某些食品生产中使用加工助剂的2006年10月19日法令 |
9.拟批准日期:2010/11/ |
拟生效日期:20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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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