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
2.负责机构: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标准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家用电器(第2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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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97 |
HS: |
8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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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TTS 76第13部分;20XX-标签要求-第13部分:家用电器标签(第2次修订)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10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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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国家标准适用于所有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销售(在销售点展示、定购)的电器标签要求。
标准适用于使用以下额定电压的电器:
115V,误差± 6 %;
230V,误差± 6 %。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门用于工业用途的电器或在特殊条件场所使用的电器,如存在腐蚀、或爆炸性气体的场所(灰尘、蒸气或煤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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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建议本国家标准为强制标准,以防止假冒、欺诈和误导标签使消费者或用户避免危险 |
8.相关文件:TTS 76: 第13部分: 2005,标签要求-第13部分:家用电器标签(第1次修订) |
9.拟批准日期:负责贸易和工业的部长通报之日,根据标准法案要求公布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官方公报的公告中 |
拟生效日期:负责贸易和工业的部长通报之日,根据标准法案要求公布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官方公报的公告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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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0/09/24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