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
2.负责机构:工业部金属、机械、纺织与多元化产业总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钢丝绳 (译者注) 产品类型:1.钢丝绳;SNI :0076:2008;HS:7312.10.10.00 7312.10.90.00 产品类型:2.石油和天然气用钢丝绳;SNI:0727:2008;HS:7312.10.10.00 7312.10.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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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77 |
HS: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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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工业部关于强制执行印度尼西亚关于钢丝绳和石油和天然气用钢丝绳国家标准:(SNI 0076: 2008, SNI 0727: 2008)的法令草案 |
页数:印度尼西亚语 |
使用语言: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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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法令草案规定了,所有国产或进口的,在本国分销和销售的钢丝绳和石油和天然气用钢丝绳应当达到SNI要求。因此,生产这些产品的生产商应当通过持有使用SNI标志和在每一种钢丝绳和石油和天然气用钢丝绳上粘贴SNI标志的产品证明证实遵守SNI的要求。从其它国家进口,并且进入印度尼西亚的钢丝绳和石油和天然气用钢丝绳同样也必须随附钢厂合格证。SNI标志的产品证明应当由工业部指定的产品认证机构通过下列程序发给:
- 以SNI要求为标准的产品质量符合性测试;和
- 审核质量管理体系(QMS) SNI ISO 9001:2008或其修订版的执行情况;
工业部金属、机械、纺织与多元化产业总局是负责本法令执行的机构,并且应当提供本法令的技术指导,该技术指导包括产品认证程序和SNI标志。
在国内市场分销的国产和进口的产品应当符合:SNI 0076: 2008、SNI 0727: 2008中的要求。这些标准规定了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取样、测试方法、测试验收、标志要求,以及包装。(可获得印度尼西亚语的标准)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1. 从安全方面保护消费者; 2. 提高产品质量; 3. 建立公平的贸易竞争。 |
8.相关文件:关于强制执行印度尼西亚关于钢丝绳和石油和天然气用钢丝绳国家标准:SNI 0076: 2008,、SNI 0727: 2008的技术指导。 |
9.拟批准日期:通报后2个月 |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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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后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