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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雪茄烟 第2部分:包装标识》

更新时间:2010/10/20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CHN/747
通报日期:2010-10-20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雪茄烟
ICS: 65.160 HS: 24
5.通报文件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雪茄烟 第2部分:包装标识》
页数:中文 使用语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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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中的第4.1.1、4.1.2、4.1.3、4.1.4、4.1.6、4.1.7、4.1.9、4.2.1、4.2.4、4.2.5、4.2.7和4.3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强制性内容为雪茄烟包装标识的要求。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8.相关文件:
9.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