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雪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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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65.160 |
HS: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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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雪茄烟 第2部分:包装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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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中文 |
使用语言:6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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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中的第4.1.1、4.1.2、4.1.3、4.1.4、4.1.6、4.1.7、4.1.9、4.2.1、4.2.4、4.2.5、4.2.7和4.3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强制性内容为雪茄烟包装标识的要求。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8.相关文件: |
9.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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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