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N2、N3类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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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43.040.60 |
HS: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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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商用车前下部防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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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中文 |
使用语言:9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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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商用车前下部防护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N2、N3类车辆,不适用于为了专门目的设计和制造的、结构上无法安装前下部防护装置的车辆。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提高汽车的安全性 |
8.相关文件: |
9.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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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