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泰国 |
2.负责机构:食品药品管理局办公室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鱼露 |
ICS: |
67.220 |
HS: |
2103.9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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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公共卫生部(MOPH)标题为“鱼露(No. 2)”的通告 |
页数:泰语 |
使用语言:1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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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为符合其控制和预防泰国人口碘缺乏症的政策,公共卫生部已经审议了关于鱼露的现行规定,并且决定该规定应当更新。公共卫生部标题为“鱼露”的通告No. 203 B.E. 2543 (2000)已经修订如下:
1. 在生产过程中鱼露中的碘含量应当不低于2毫克/升(ppm)和不高于3 ppm。
2. 适合于限制其碘的食用量的消费者的鱼露应当标示“适合于低碘饮食”
3. 本法规应当不适用于出口的鱼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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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控制和预防人口的碘缺乏症 |
8.相关文件:公共卫生部标题为“鱼露”的通告No. 203 B.E. 2543 (2000) |
9.拟批准日期:2010/09/27 |
拟生效日期:2011/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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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向WTO成员通报后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