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
2.负责机构:工业贸易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增量小于或等于0.5 kg • m-3的实验室乳汁比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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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17 |
HS: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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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草案 – 一般性措施规定了指定的测量仪器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指定的测量仪器型式批准和校验的测试方法:“增量小于或等于0.5 kg • m-3的实验室乳汁比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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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捷克语 |
使用语言: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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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此一般性措施规定了指定的测量仪器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校验指定的测量仪器的测试方法,在这里指定的测量仪器是增量小于或等于0.5 kg • m-3的实验室乳汁比重计。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依照经修订的,关于计量的法案No. 505/1990 Coll.第3(3)项,增量小于或等于0.5 kg • m-3的实验室乳汁比重计是指定的测量仪器,并且因此属于国家计量管理,即,型式批准和校验。目前,具体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含在国家技术标准中。依照经修订的,关于计量的法案No. 505/1990 Coll.第24c项,这种状况必须通过将要求包括到具有约束性的一般性措施中加以调整,以防其可执行性出现问题。 |
8.相关文件:经修订的,关于计量的法案No. 505/1990 Coll.;经修订的行政法规,法案No. 500/2004 Coll.。 |
9.拟批准日期:2011/03/15之后 |
拟生效日期:2011/03/15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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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1/03/14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