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韩国 |
2.负责机构:韩国技术标准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儿童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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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97.140 |
HS: |
9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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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属于自我监管安全确认的一种产品(1项标准,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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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 修订了属于自我监管安全确认的儿童座椅的安全标准。
- 通过在儿童座椅安全标准的附件中制定了2个章节,规定了加高座椅和连体桌椅的安全标准。
关于属于自我监管安全确认的消费品,要求生产商或进口商通过用来自测试实验室的测试和检验机构的证明附件,以及在货物发送市场或通关之前检验机构通过产品类型指定的证明附件向安全认证机构报告,鉴定其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来确认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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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基于《工业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控制法案》第19条的消费者安全 |
8.相关文件:韩国技术标准局公告No. 2012-28 |
9.拟批准日期:2012/04,或稍后 |
拟生效日期:2013/02,或稍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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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