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欧盟 |
2.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食品 |
ICS: |
67.100 |
HS: |
1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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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委员会指令草案,修订关于婴儿配方奶粉和较大婴儿配方奶粉蛋白质要求的指令2006/141/EC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6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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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委员会指令草案授权由山羊奶蛋白质制造的婴儿配方奶粉和较大婴儿配方奶粉投放市场。此外,本指令草案授权基于蛋白质含量为1.9 g/100 kcal的水解乳清蛋白的较大婴儿配方奶粉投放市场。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本措施提案是旨在修订指令2006/141/EC的委员会指令,其中规定了婴儿配方奶粉和较大婴儿配方奶粉的成分和标签要求。本措施提案基于2012年2月28日和2005年10月5日由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提供的两项科学意见。根据这两项意见。本措施提案的目的是只要这些产品遵守本法规中规定的某些要求,授权由山羊奶蛋白质制造的婴儿配方奶粉和较大婴儿配方奶粉,以及基于蛋白质含量为1.9 g/100 kcal的水解乳清蛋白的较大婴儿配方奶粉投放市场。 |
8.相关文件:2006年12月22日的,关于婴儿配方奶粉和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并且修订指令1999/21/EC的委员会指令2006/141/EC(2006年12月30日的官方公报L 401,第1-33页)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ONSLEG:2006L0141:20081028:EN:PDF" |
9.拟批准日期:2013年8月底 |
拟生效日期: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起20天(大约批准后一个月)。欧盟各成员国应当不迟于批准日期后六个月使遵守本指令必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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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