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办公室(OEERE),能源部(DOE)( 815)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家用热水器 |
ICS: |
13.020; 97.100 |
HS: |
85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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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消费类产品能源节约计划:家用热水器节能标准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20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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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已修订的《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1975》(EPCA)规定了各种消费类产品和商业及工业设备节能标准,包括家用热水器。EPCA还要求美国能源部(DOE)确定更严格地修订这类产品标准是否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并且能够节约大量能源。因而,能源部(DOE)在2010年4月的最终法规中修订了几种家用热水器能源节约标准。最终法规公布后,一些公用事业公司表示出对修订后的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源节约标准等级的关切及该标准对公用事业公司执行高峰负荷管理的贮热式电器项目的影响。在本文件中,DOE提出制定豁免程序以减轻公用事业公司对执行2010年4月标准等级的关切,如果产品符合本法规提案规定的条件,允许生产某些大容量储水式电热水器。本文件还宣布召开听证会以接收关于豁免程序和豁免标准的意见。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环境 |
8.相关文件:2013年2月26日联邦纪事(FR)第78卷第12969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10编第430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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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3/04/29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