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IDN/71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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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 ||||||||
2.负责机构:工业部制造业基础司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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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法令草案规定所有国内生产及进口、在国内分销和销售的毛巾应满足SNI毛巾标准部分要求。这些产品的生产商应符合使用SNI标志的产品认证要求并且将SNI-SP标志安置在产品上。 SP标志的产品认证应由工业部指定的产品认证机构通过检验证明产品质量符合SNI部分要求后颁发;工业部制造业基础司是负责执行此法令的机构并且为法令提供技术指导,包括产品认证程序和SNI-SP标志。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1. 保护消费者安全 2. 提高产品质量 3. 制定公平的贸易竞争规则 | ||||||||
8.相关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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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2个月 |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