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韩国 |
2.负责机构: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X]5.6.2 [ ]5.7.1 [ ]其他: |
4.覆盖的产品:电器 |
ICS: |
85 |
HS: |
29, 31,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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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电器安全控制法实施细则草案 |
页数:韩语 |
使用语言:14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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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为了建立新的安全制度范例,我们计划将以安全管理制度为导向的管理法规转变为自我监管安全管理制度,通过要求生产商或供应商自我监管和维护责任及通过售后市场监督监控市场。
第11项包括的须经安全认证的覆膜机和空气清新机,属于自我监管安全确认范围。第21项包括的目前须经自我监管安全确认的视频游戏控制台和音频/视频学习设备属于供应商合格声明范围。
为了通过消除公民不必要的负担改进附属法规,已经建立多功能机认证基础,强制保存自我检查结果的期限从3年以上减少为3年。
需要安全维护的产品,如干衣机恢复溶剂和床头灯新加入供应商合格声明范围。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企业管理改革和消费者保护 |
8.相关文件:KATS公告No. 2013-098(2013年3月21日) |
9.拟批准日期:2013年7月1日 |
拟生效日期:2014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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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