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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修订)法提议草案2013

更新时间:2013/4/16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SGP/15
通报日期:2013-04-16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新加坡
2.负责机构:新加坡农食兽医管理局(AVA)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食品
ICS: 67. HS: 16;17;18;19;20;21;22  
5.通报文件的标题:食品(修订)法提议草案2013
页数: 使用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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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新加坡农食兽医管理局(AVA)重新审议食品法,根据一揽表12的规定对营养信息栏(NIP)格式提出编辑修订。目前,一揽表12规定的营养信息栏(NIP)格式要求营养成分单位(除能量、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以外)以“g”标明,同时规定钠、钾和胆固醇以“mg”标明。这给出了维生素和矿物质(及其它营养成分)也以“g”标明的错误印象。有些维生素和矿物质以微克(mcg)量添加,而其它维生素和矿物质以毫克(mg)量添加。此外,还有其它常用的维生素测量形式如“I.U”(国际单位制),现在的营养信息栏(NIP)格式不影响此类声明形式。 修订一揽表12,规定营养成分以微克(mcg)、毫克(mg)、克(g)或其它测量单位声明,如可能。这可以更好地处理企业目前使用的测量形式。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健康和消费者保护
8.相关文件:国家咨询点法规提案
9.拟批准日期:2013/08/01
  拟生效日期:2013/08/01
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