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ARE/152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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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报成员: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
2.负责机构:阿联酋标准计量局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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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阿联酋控制法规草案涉及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法规确定了在国内美容院和个人护理店交易或使用化妆品及个人护理产品的规定和强制要求,同时确保最高等级的环境保护和维护消费者健康安全。法规规定适用除外部分;医疗产品、医疗设备和化妆品及个人护理产品中出现的生物灭杀制品。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环境及维护消费者健康安全 | ||||||||
8.相关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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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