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巴西 |
2.负责机构:巴西卫生管理局– ANVISA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4.覆盖的产品:草药 |
ICS: |
11.120 |
HS: |
3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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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2013年5月14日法令草案No.14-确定需要在Anvisa简化注册的草药清单及需要简化注册的传统草药清单的标准指令草案 |
页数:葡萄牙语 |
使用语言:13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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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规范指令草案确定了在巴西商品化时需要在Anvisa简化注册的草药清单及需要在Anvisa简化注册的传统草药清单。本标准指令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撤销2008年12月11日标准指令No.5。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健康 |
8.相关文件:1.2013年5月15日巴西官方公报,第1部分;2013年5月14日由巴西卫生管理局(ANVISA)颁布的决议草案No.14; 2.不适用; 3.巴西官方公报; 4.不适用;批准时公布在巴西官方公报,葡萄牙语。 |
9.拟批准日期:评议期结束后决定 |
拟生效日期:批准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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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3-07-22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