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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BT/N/USA/801补遗

更新时间:2013/5/31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USA/801/Add.1
通报日期:2013-05-31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美国
2.负责机构: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
ICS: HS:
5.通报文件的标题:G/TBT/N/USA/801补遗
页数:英语 使用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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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以下2013年5月29日的信息是应美国的要求进行通报 标题:牛肉、猪肉、小羊肉、鸡肉、山羊肉、野生和养殖的鱼和贝类、易腐农产品、花生、山核桃、人参,以及澳洲坚果的强制性原产地标签 部门:美国农业部 (USDA) ,农产品销售局(AMS) 措施:最终法规 摘要:本最终法规修订原产地标签(COOL)法规,修改瘦肉块商品标签规定,向消费者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并且修订“零售商”定义,包括按照易腐农产品法案(PACA)许可零售的任何人员。COOL法规依照农业市场法案1946颁布。农产品销售局现颁布本法规,修改瘦肉块商品标签规定,向消费者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其它修订加强了该计划的全面实施。日期:本最终法规于2013年5月23日生效。本法规要求不适用于2013年5月23日之前生产或包装的瘦肉块商品。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8.相关文件:
9.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10.提意见截止日期: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