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AUS/74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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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 ||||||||
2.负责机构:基础设施与交通部 车辆安全标准局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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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澳大利亚政府现通过澳大利亚设计规则(ADRs)检查澳大利亚的新轻型车辆制动辅助系统(BAS)监管案件。这些车辆属于ADR 类别 MA、MB、MC和NA。 提议制定的ADR采纳了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法规13-H(关于轿车制动核准的统一规定)中包括的制动辅助系统(BAS)要求。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如第6项所述。提案提出了应对澳大利亚交通伤害问题的正常ADR制定程序。如可能,ADR与联合国标准一致 | ||||||||
8.相关文件:如第5项所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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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3-07-30 |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