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UGA/334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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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报成员:乌干达 | ||||||||
2.负责机构:乌干达国家标准局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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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乌干达标准最终草案规定了谷物和油籽水分仪要求,即测量和指示(直接或通过换算表和/或校正表)谷物水分含量和油籽水分与挥发物质含量的仪器。本标准仅适用于统计抽样测量使用的水分仪。水分仪因技术规范有所不同而分为以下2类: a)A类:具备测量结果打印装置和各种安全装置的自动水分仪; b)B类:不符合A类水分仪要求的水分仪,但具备最低安全装置。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消费者保护 | ||||||||
8.相关文件:不适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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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