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欧盟 |
2.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化学物质 |
ICS: |
71. |
HS: |
9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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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的附件XVII(致癌、致基因突变、有生殖毒性(CMR)物质)的委员会法规草案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6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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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委员会法规草案提议将以下所列物质包括到法规(EC) No 1907/2006附件XVII的条目28至30中,以便限制其作为物质、其它物质的组分或在向公众提供的混合物中投放市场或使用,并且随着法规(EU) No 618/2012的采用和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CLP)法规(在G/TBT/N/EU/87中向TBT通报)第5次修正案的预期采用,依照其已经隶属于作为致癌、致基因突变、有生殖毒性1A或1B的新分类,强加了标签要求“限于专业用户使用”。
这些物质是下列各项:磷化铟;磷酸三(二甲苯)酯;叔丁基锂;氢化石脑油;高温煤焦油沥青;氟环唑;硝基苯;邻苯二甲酸二己酯;N-乙基-吡咯烷酮;砷化镓;十五代氟辛酸铵;全氟辛酸和硫代甘醇酸异辛酯二正辛基锡。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随着法规(EU) No 618/2012的采用和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CLP)法规第5次修正案的预期采用,上述物质已经隶属于作为致癌或致基因突变或有生殖毒性1A或1B的新统一分类。 |
8.相关文件: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2006年12月30日的官方公报L 396,第1页)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6:396:0001:0849:EN:PDF 2012年7月10日的,为了适应技术和科学进步,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的法规 (EC) No 1272/2008的委员会法规(EU) No 618/2012(2012年7月11日的官方公报L 179,第3页)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2:179:0003:0010:EN:PDF |
9.拟批准日期:2013-09 |
拟生效日期: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起20天(基本的规定应当从2014年4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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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