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瑞士 |
2.负责机构:联邦环境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4.覆盖的产品:生物乙醇(TN 2207.1000);生物柴油(TN 3826.0010);生物气体(TN 2711.2910);植物和动物油或用过的植物和动物油(海关关税第15章)。也可能是: 氢化植物油和动物油或脂肪(TN 2710.1912 / 2710.1919);生物甲醇(TN 2905.1110);其它。 |
ICS: |
75.160;71.080;67.200 |
HS: |
15;2207;2710;2711;2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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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矿物油税法案修正案 |
页数:德语、法语和意大利语 |
使用语言:7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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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环境委员会、国家空间计划和能源理事会拟定了一项法案,强化了现行的矿物油税法案。扩展了减轻对于柴油的矿物油税的标准。除了现有的标准(气候、环境影响、生物多样性、劳工权利)之外,原料的生产必须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上进行。一旦国际标准可利用,联邦理事会经授权将采用一项确保生物燃料的生产不是以牺牲食品安全为代价的附加标准。如果不符合减免税标准的生物柴油大量的进入瑞士市场,联邦理事会可以采用市场准入的标准。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食品安全,保护人类健康的措施;土地权利;保护所有权和生计的措施;生态标准、保护环境的措施;劳工权利;确保社会可接受的劳动权利的措施。 |
8.相关文件:1996年6月21日的矿物油税法案(SR 641.61)(德语、法语和意大利语);1983年10月7日的关于环境保护的联邦法案(环境保护法案,SR 814.01)(德语、法语和意大利语) |
9.拟批准日期:2015或稍后 |
拟生效日期:2015或稍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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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3-08-31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