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CHN/973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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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 ||||||||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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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婴儿摇篮的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和使用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供小于5个月的婴儿或未能坐起﹑跪起﹑爬起的婴儿使用的婴儿摇篮,其内部长度不大于900mm。本标准不适用于婴儿摇椅、提篮、秋千。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儿童安全与健康 | ||||||||
8.相关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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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