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4.覆盖的产品:玩具 |
ICS: |
97.200.50 |
HS: |
9501;9502;9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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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
页数:中文 |
使用语言:70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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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可接受的玩具结构特征的要求,包括形状、尺寸、轮廓、间隙(如摇铃玩具、小零件、锐利尖端、锐利边缘、铰链等)及某些玩具性能的参数要求(非弹性头弹射物的最大动能、某些乘骑玩具的最小倾倒角等)。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玩具,即设计用于或预定用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任何产品或材料。本标准适用于消费者首次得到的玩具,也适用于通过合理的、可预见的正常使用和滥用测试后的玩具,除非另有特殊声明。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儿童安全与健康 |
8.相关文件: |
9.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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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