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巴西 |
2.负责机构:巴西卫生管理局(ANVISA)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4.覆盖的产品:药品 |
ICS: |
11.120 |
HS: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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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2013年6月27日的决议草案no 24 – 规定在停止和暂停生产、进口药品,恢复生产或进口药品的情况下与巴西卫生管理局沟通的义务的技术法规草案 |
页数:葡萄牙语 |
使用语言:3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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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具有规定在停止和暂停生产、进口药品,恢复生产或进口药品的情况下与巴西卫生管理局沟通的义务的目的。
由药品注册持有人与巴西卫生管理局的沟通必须在该措施实施日期前至少180天做出。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8.相关文件:1. 2013年6月28日的巴西官方公报,第1部分;2013年6月27日由巴西卫生管理局(Anvisa)发布的决议草案No. 24; 2. 不适用; 3. 巴西官方公报; 4. 不适用。 |
9.拟批准日期:在磋商期结束后待定 |
拟生效日期:批准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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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3-08-05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