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DNK/92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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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报成员:丹麦 | ||||||||
2.负责机构:丹麦环境保护局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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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法定命令旨在确保纹身油墨在丹麦成为一种安全的消费品。本命令禁止致癌、基因诱变或生殖毒性(CMR)物质,并要求对油墨进行已知的化妆品领域的安全评定。此外,颜色应当标示,并且是无菌的。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目前尚无涉及纹身油墨的欧盟法规。然而,丹麦环境保护局已经进行了关于纹身油墨的大量研究,而且研究显示了法规的必要性。同样还应当指出,一些欧盟和欧洲经济区(EEA)国家已经推出了关于纹身油墨的类似规则,如德国、荷兰、瑞典、挪威等。 | ||||||||
8.相关文件: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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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 |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