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韩国 |
2.负责机构:土地基础设施和交通部铁路技术和安全司 |
3.通报依据的条款:[ ]2.9.2 [ ]2.10.1 [X]5.6.2 [ ]5.7.1 [ ]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铁路车辆及组成部件(稍后将通报一份适用的组成部件单独列表) |
ICS: |
45.020 |
HS: |
8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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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铁路安全法案》实施法令修正提案(51页,韩语) 《铁路安全法案》实施细则修正提案 |
页数:韩语 |
使用语言:187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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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实施法令修正案]
- 当车辆或组成部件在韩国不是用于铁路运营,而是用作测试、研究、开发和出口的目的时,铁路车辆组成部件的型式批准将有条件的免除。此外,对用于维修、事故和故障修复,以及已经签署国际条约或协定的专用车辆将免除制造商批准。
- 将建立和运营一个负责下列领域专门职能的独立的铁路安全认证中心:
1. 铁路车辆及组成部件型式批准和制造商批准;
2. 铁路车辆的产品验证;
3. 包括铁路运营商安全管理体系的认可;
4. 包括综合驾驶操作的专业测试和检查;以及
5. 修订技术法规和政府通告(指南)
- 铁路安全认证中心将把指定的职能委托给韩国交通安全局(安全管理体系的认可检查、综合驾驶操作结果的复审),以及韩国铁路研究院(铁路车辆和组成部件型式批准和制造商批准,铁路车辆的产品验证)。
[实施细则修正案]
- 进行铁路车辆及组成部件安全验证这类事项的定义规定如下:
1. 型式批准的目标、程序、方法;
2. 型式批准证明的发放;
3. 改型批准的目标、程序、方法;
4. 需要改型通告的适用目标;
5. 免除检查的范围;以及
6. 关于改型批准的规则
- 型式批准检查由铁路车辆及组成部件的设计检查、合格检查,以及型式测试组成
- 为确保铁路车辆及组成部件的质量管理体系,所进行的这类事项的定义规定如下:
1. 制造商批准的适用目标、程序、方法;
2. 铁路车辆产品验证的目标、程序、方法;
3. 制造商(包括组成部件制造商)批准证明的发放,以及铁路车辆产品验证;
4. 制造改型批准的目标、程序、方法;
5. 制造改型通告的目标、程序
6. 免除检查的范围;
7. 批准资格连续的程序;以及
8. 撤销批准
- 制造商批准由质量管理体系合格检查和现场检查组成
- 为加强铁路设施维护和铁路运营的安全管理,所采用事项的定义规定如下:
1. 安全管理体系批准的程序和方法;
2. 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始终充满活力的检查方法;以及
3. 撤销或限制/暂停铁路运营的法规
- 要求达到维护和管理技术法规的适用设施定义如下:
1. 铁轨;
2. 电力供应;
3. 信号和指令系统;
4. 信息和通信系统;
5. 车站设施;以及
6. 叉道口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加强铁路安全 |
8.相关文件:MOLIT公告(2013年7月9日/2013-423、2013-424) |
9.拟批准日期:2013-12-31 |
拟生效日期:2014-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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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